中北大学(原华北工学院)位于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创建于1941年,被誉为“人民兵工第一校”是一所具有理、工、经、管、文、法、教七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我校目前拥有400米的天然草坪橡胶田径场一座;200米田径场一座;风雨操场10000平方米,内设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艺术体操室、健美操室、形体室、健美室、搏击室、武术室、跆拳道室、体育舞蹈室以及理论教室、多媒体合堂教室、运动人体科学实验中心。有室外篮球场36片(其中20片为塑胶场地)塑胶排球场7片、塑胶网球场5片、游泳馆1座。为了进一步适应扩大招生和全校师生日益高涨体育锻炼热情的需要,第三期运动场也将于近期兴建。
中北大学体育系是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招生,并由原体育艺术部改建而成的山西省最年轻的体育系,目前有教师84名,其中教授2名,副教授8名,博士2名,硕士40名,兼职教授4名,承担着全校30000多学生的公共体育教学和体育专业教学以及课余训练、体育科研、群体活动等工作。教师中有运动健将3名,一级运动员5名,负责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工作。
      根据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1.招生人数:55人
2.招生项目:艺术体操、跆拳道
3.招生范围:全国招生
二、  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历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统考招生办法
   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对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择优录取。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实具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由我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录取。
四、单考招生办法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并经生源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按教育部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由我校对其进行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同时报教育部备案。单独考试的一级以上(含一级)运动员招生人数不超过体育特招总人数的20%。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五、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
      2006年3月20日至3月31日前到中北大学体育与艺术学院办公室报名并如实填写《中北大学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报名时考生必须本人前往指定地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原件
②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2. 函报:
      将如实填写的《中北大学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及报名表原件、比赛成绩证书(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证明(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二张邮寄至:中北大学体育与艺术学院办公室收,邮编:030051。函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3月31日(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3.可从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下载《中北大学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网址:www.nuc.edu.cn/zs
六、报到、考试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06年3月31日上午8:30 —— 下午18:00
2.报到地点:中北大学体育与艺术学院办公室
3.考试时间:2006年4月1日上午8:00开始
4.考试地点:中北大学体育场
5.乘车路线:火车站乘10路公共汽车或105路电车到胜利桥东,转乘835路公共汽车到中北大学下车。
七、录取原则
1.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同学均需先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的专项测试。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发放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水平认证证书。
3.获得我校专业水平认证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中北大学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
4.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5.获得我校录取资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将根据我校各专业设置情况安排学习专业。
八、其它
1.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2.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凡未按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的,从而影响录取,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报名考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中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或体育与艺术学院     
 邮    编:030051
 联系电话:0351—3922280、3923506(招生办 )、3922161 (体育与艺术学院办公室)
 网    址:http:www.nuc.edu.cn